为促进职业岗位和职业院校教学有机结合,科学组织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——第十三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(学生组)职业技能大赛,保证大赛公平公正,维护参赛单位、参赛选手的合法权益,根据大赛有关规定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大赛职业(工种)
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。
二、决赛时间地点
决赛时间:2021年11月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
决赛地点:四川省成都市(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)。
三、选手条件 参赛选手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且为职业院校、技工院校(含高职、中职、技校)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,思想品德良好,无不良记录。
四、大赛名额分配
决赛名额根据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预赛参赛院校数量进行分配:
(一)参赛院校低于三个(含三个)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,取预赛第一名参加决赛;
(二)参赛院校超过三个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,取预赛前两名参加决赛;
(三)参赛院校不得跨院校组队,每所院校仅限组建一支参赛队。